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2-2023-1学期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2-06-28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教高司〔201762 号)和《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牢固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规范课程管理,加强课程改革,推动课程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2022-2023-1学期课程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程序

(一)教师任务

1.2021-2022-2学期最后一周:参加线上培训会(时间:2022630日下午2:30;腾讯会议室号:320421305;密码:1111

2.暑假期间:抽评课程教师开展课程建设、编制大纲、设计试卷等准备工作。

3.2022-2023-1学期第一至二十周接受专家开展课程评估(听课、访谈、问询等)

4.第二周之前:提交课程大纲。

5.寒假第二周之前:提交教师自评表(附件1)、达成度评价表(附件2)、学习跟踪表(附件3)及自评报告(附件4,包括初评课程自评估报告和复评课程改进成效自评估报告。

6.2022-2023-2学期第三周之前评估结论为“待改进”的课程,根据专家的反馈报告,提交课程改进计划。

(二)专家任务

1.2021-2022-2学期最后一周:参加线上培训会(时间:2022630日下午2:30;腾讯会议室号:320421305;密码:1111

2.暑假期间:深入学习课程评估相关内容。

3.2022-2023-1学期第一至二十周开展课程评估(查阅材料、听课、访谈、问询、问卷、座谈等)

4.寒假期间完成评估报告和等级评价

二、评分方法

专家根据教师提交的材料,结合听课、访谈、问卷等情况,评定课程为“特优、优秀、良好、尚可、待改进”五个等级之一。

三、评估对象

抽取的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课程,详见附件5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结果经学校审核后公布。课程评估结果是教师个人评优评奖、职称晋升、岗位晋级、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参与课程评估的教师将纳入年度工作量计算。获得特优优秀的课程,学校将给予课程负责人一定的表彰奖励。结论为待改进的课程,提交课程改进报告限期整改,两年内必须重新申请评估。重新评估仍未通过者,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每年学院获得优秀课程占参评课程的比例将纳入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课程评估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课程改革,扎实推进课程建设。

2.各学院、系(部)和课程团队要认真学习课程评估的指标体系,采取措施不断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切实做好课程档案管理,按照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收集整理和保存课程档案资料。

3.所有教师均须参加课程评估培训,提前加入课程评估教师QQ群(297856680),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教师要提前电话请假,并请人代会。

联系人:文老师;联系电话:84616053



附件(附件1-4见课程评估教师群(297856680)群文件):

1. 成都大学本科课程教师教学自评表

2.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表

3. 成都大学学生学习过程跟踪评估表

4. 成都大学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5. 2022-2023-1学期待评估课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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