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巡查发现问题或学院上报问题
2.运行科对涉及学院和当事人展开调查,填写教学违规(事故)调查记录表
3.评估科填(汇总)异常情况一览表
发通知盖教务处章(发给相关学院,通知学院领取,通知当事人)
4.通知学院教务办领取并签(签收表)字确认
5.核实过程(核实流程+事故认定处理办法) 材料准备
6.核实会会议纪要(相关人员现场签到记录)
7.填认定通知单
8. 申请教务处文号,写教学违规、教务事故处理意见通知
9. 主管校长、处长签字
10. 通报发文
涉及学院、当事人、校领导、教务处、人事处、监察处(纸质)
电子档给教务处办公室在OA中发)
11. 未处理人员需进行约谈,并填相关表格
12. 收齐相关材料评估科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