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教〔2022〕12号
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教发〔2019〕2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启动了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经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
为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按期完成并取得实效,学校针对本次立项项目做出以下相关要求:
1.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各项目负责人要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工作。
2.项目进展中期,学院根据进展情况择优推荐项目申报2022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3.校级孵化培育项目经费自筹,2022年11月进行结题验收,不允许延期。
4.项目结题验收必须具备显性的成果,成果形式包含论文、调查报告、专利(或著作权)等(见附件2)。结题时,同一成果只能使用一次。
5.请各学院根据立项情况,按照《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及时收集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果。
附件:
1.成都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立项名单
2.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