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校级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暨推荐四川省2021-2023 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成大教〔2021〕12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校内公示、学校审定等程序,决定立项建设《城市型大学可持续多元协同人才培养机制研究与实践》等336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其中重点项目58项,一般项目144项,自筹项目134项(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立项、分类实施、分层管理”原则,健全管理机制,加强条件保障,强化过程管理,确保项目研究与实践工作高效推进。学校将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对进度迟缓、成效不佳的项目,将视情撤销其校级立项资格。
二、保障项目质量。教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2 年,原则上不超过 3 年。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组成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变更,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须经学院审查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项目组应坚持“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原则,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和研究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及时将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原则上应完成以下结题目标。
(一)校级重点项目
1. 已按期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研究成果。
2. 项目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项目主持人必须有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的相关教育教学中文核心期刊研究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原则上项目组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 1 部;或组织全省范围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专题研讨、推广交流活动及在全国性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累计不少于 2 次。其中,以“互联网+”大赛获奖第一指导教师立项的教改项目,作为负责人立项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类);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银奖及以上;或参加政府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教学指导比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所获成果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
(二)校级一般项目
1. 已按期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研究成果。
2. 项目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项目主持人必须有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的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组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在普通期刊上发表不少于3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三)校级自筹项目
1. 已按期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研究成果。
2. 项目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 项目主持人必须有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的研究成果,在普通期刊上发表不少于1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三、按时组织验收。
所有项目原则上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凡达不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做撤项处理,停止划拨经费和已拨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在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情况时使用该项目,同时减少项目所在单位下一轮申报名额。
附件:成都大学2021-2023年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