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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7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学院

根据《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四川社工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川民发〔202072号)《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方案(试行)》(厅办202219的有关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具备《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四川社工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川民发〔202072号)和《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方案(试行)》(厅办〔202219号)规定的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职在四川省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持有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在四川登记,或具有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四)除上述所列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层次服务人才: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满6年,在某一具体的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近五年作为主要负责人平均每年主持过不少于3个市(州)级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所主持的项目每年有1个及以上项目被评估为优秀或曾获省级及以上社会工作相关荣誉,个人曾获市(州)级及以上的社会工作相关荣誉。

2.高层次管理人才:具有连续5年以上社会工作项目管理或团队管理经验,作为主要负责人累计管理10个以上社会工作实务项目或累计督导40个及以上社会工作案例,在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督导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所带领的机构/组织曾获省级及以上社会工作相关荣誉,个人曾获市(州)级及以上的社会工作相关荣誉。

3.高层次教育与研究人才: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教学、研究5年以上,作为负责人主持过不少于2项省部级及以上的社会工作教学或研究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重要刊物发表2篇以上专业社会工作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2部以上社会工作专著或教材,个人曾获得市(州)级/校级及以上的社会工作相关荣誉。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申报人员应当选择一种类别报名,填写《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连同表中所填列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512日前报教务大厅4号窗口(推荐表及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发电子邮箱jxjs@c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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