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做好2022级公费师范生面试核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2-11-16

师范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的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须对2022级公费师范生开展面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面试核查工作组

为保证面试核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学院应成立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专业教师代表及学生辅导员为成员的面试核查工作组,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二、面试内容

面试工作组应从心理素质测试、身体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方面对2022级公费师范生开展面试核查。其中,心理素质测试可参照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的测试结果进行核查;身体素质测试应依据2022级新生入学体检结果进行核查;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学生普通话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综合素养等进行面试核查,面试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间由承担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学院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三、面试核查要求

1.2022年公费师范生面试为基本情况面试核查,不做水平区分。面试结束后,学院面试工作组要填写《成都大学2022年公费师范生面试成绩评分表附件2并在学院教务办存档备查同时填写《成都大学2022年公费师范生综合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交教务处。

2.鉴于公费师范生是单独批次定向录取学生,其招生录取工作具有显著特殊性,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也有严格的政策要求,公费师范生面试主要为下一步培养工作了解情况、做好准备,原则上不进行淘汰。经面试后,如发现个别学生的确存在突出问题、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由学院面试核查组认真研究后于11月25日前,提交书面处理报告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确定不合格者,学校不再签订或自行解除培养协议,并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到非师范专业继续学习,不再享受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3.开展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是扎实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政治要求,涉及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有关学院认真组织,坚持原则,杜绝人情因素等影响,确保面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和面试结果的客观有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