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成都大学关于开展第四届“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2-11-30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进一步弘扬我校教师高尚师德,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尊师重教、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学校决定开展成都大学第四届“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评选活动。现将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成都大学第四届“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指导、组织和协调等各项工作。学校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工会、校团委等相关单位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

(二)各学院成立评选工作指导委员会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应成立评选工作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单位评选活动的领导、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评选对象

承担我校普通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

见附件1

四、评选流程

(一)教师推荐(2022年12月1-12月30日)

1.评选方式:各学院组织学生根据 《成都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评选条件》(附件1)和《成都大学第四届“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推荐指标》(附件2),推荐候选教师报各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材料报送: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纸质版《成都大学第四届“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推荐表》(附件3)、《成都大学第四届“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推荐教师近期生活照1张(照片命名:教师工号+姓名),2022年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材料以“学院+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命名,发至邮箱2283073657@qq.com。

(二)网络投票(2023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评选方式:学校开通网络评选,学生对候选教师进行网络投票,每位学生最多可给2位公共课的教师和8位专业课的教师投票。

2.评选规则:网络投票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的有效票,按得票高低排名,评选出4位公共课教师和16位专业课教师进入现场决赛阶段。

(三)现场决赛(2023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评选方式:进入决赛的教师现场展示5分钟的个人教育感悟演讲(主题不限,内容结合育人、教育成果等方面)。各学院推荐学生代表组成大众评审团,大众评审团对每位教师在现场展示环节中的表现进行投票,每个学生可以为最多2位公共课教师和8位专业课教师投票。

2.评选规则:根据现场投出的有效票,按得票高低排名,评选出2位公共课教师和8位专业课教师获得本届“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其余10位教师获得“最受学生欢迎教师提名奖”。

五、奖项设置

(一)评选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10名,颁发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评选最受学生欢迎教师提名奖10名,颁发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有关推荐和评选工作,真正把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和业绩突出、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师评选出来,为学校教育发展做出贡献。

(二)求真务实,严格把关。各学院评选指导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指导本学院学生会、班级做好初选推荐工作,对推选的候选人要进行公示。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和指导力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积极壮大主流舆论声音,要把评选推荐与学风建设、师德建设和人才培养相结合,形成广泛覆盖和高度关注的集中声势,在全校形成修师德、铸师魂、练师能的良好氛围。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