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成都大学关于开展四川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2-12-26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学校启动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学校十三五期间立项建设的小学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会计学等4个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

验收内容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633号)要求,对照项目任务书明确的建设目标和预期成效,重点验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双师双能型教学队伍建设、实践教学能力建设、专业建设管理机制、服务创新驱动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应用型示范课程等八项重点任务的— 2 —

完成情况和取得成效。

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取网络评审与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结论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

(一)学院自评

按照四川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要求,对照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任务,认真总结已开展工作和取得成果,凝练做法经验,形成典型案例,填写验收报告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所有材料应真实、客观、准确。

(二)学校验收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专业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评审,每个专业答辩不超过10分钟,请各专业负责人准备好结题汇报ppt,做好答辩准备,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请各专业于2023220日前,将《四川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报告表》(附件1)、《四川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情况一览表》(附件2)、《四川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3)、典型案例(1500字以内)和相应支撑材料(附目录)报送至指定邮箱。

五、工作进度安排

1.220日前材料报送。各专业将结题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文档以应用型示范专业+专业名称+结题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jxjs@cd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220-35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并做出鉴定结论。

3.310日前完成统一上报。学校将结题材料统一上报省教育厅,最终验收结果报教育厅审核后公布。

联系人:郑瑞

联系电话:84616016 13540034768

电子邮箱:jxjs@cdu.edu.cn


附件:1.《四川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报告表》

2. 四川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情况一览表

3.《四川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情况汇总表》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2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