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
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标准为依据,按照各项标准对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方面要求进行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具体要求按照《成都大学关于修订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执行。
二、编制范围
学校2023年拟招生的所有本专科专业。
三、编制要求
(一)总体要求: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已运行一年,根据运行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在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
(二)学分要求:原则上2023级毕业要求总学分不超过本专业2022级毕业要求总学分。各专业的实践教学比例理工类不低于30%,文科类不低于25%, 选修课学分比例不少于15%。
(三)通识课程调整:根据2022年7月中宣部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高校全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调整“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学分,本科思政课必修课程由5门增加为6门,思政课总学分增加1学分;专科思政课必修课程由3门增加为4门,思政课总学分增加1学分; 因此,普通本专科专业通识课程的应修学分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学分(专升本不变)。具体2023级思政课程设置见附件2。
(四)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编制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开展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各专业在2022级的基础上进行微调优化,形成调整报告(模板见附件3),对调整的内容应充分调研,组织专家论证,论证组成员应包括学科专业专家、教育专家、企业行业专家、学生代表(已毕业学生或毕业年级在校生)等。
(五)请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模板(见附件4)撰写,勿随意删减或改动,文字描述应规范简洁通顺。教学计划表、进程表、学分分配表、实践教学环节一览表学分学时计算准确,数据闭合,各专业毕业总学分应为整数。
(六)专业课和学科课(平台课除外)中开课单位限定为本学院,请勿跨学院设课。立项为学校专创融合课程(第一批立项名单见附件5)的,务必在培养方案备注栏中进行标注,标注的课程与立项的课程保持一致。
(七)各学院要保存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过程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四、进程安排
1. 学院编制培养方案(3月)
各专业在2022级的基础上编制2023级培养方案,教务处已在教务系统中将2022级培养方案复制迁移至2023级,并对各专业通识教育课程进行了统一的调整。各专业培养方案初稿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请在教务系统中完成2023级培养方案修改核对,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6。
请各学院在3月31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将修改后的培养方案提交审核,并将经过学院审议签字后的培养方案和调整报告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jxjs@cdu.edu.cn。
2. 教务处形式审查、公共课核对(4月)
教务处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专业应重新提交。
组织公共课程与学科平台课程开课单位对各专业所选公共课程与学科平台课程进行审核。
3. 学校审定(5月)
学院提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4. 培养方案印制(6月)
各教学单位对人才培养方案印制版进行签字确认,教务处组织印制。
联系人:赵倩,联系电话:84616016
附件:1.《成都大学关于修订 2022 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 2023级思政课程调整一览表
3.《××专业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报告》
4. 成都大学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5.第一批“专创融合”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6. 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系统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