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做好成都大学2023年上半年毕业资格及授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3-05-04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有关2023届毕业生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授位资格审查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各学院应于521日前完成正常开课的毕业班所有课程的成绩录入工作。学籍学位科将于522日当天完成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授位资格终审工作,并将制作好的《成都大学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授位资格终审表》电子版发送各学院,各学院教务办负责打印纸质版并组织学生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不得代签),所有材料经学院经办人、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529日下班前返回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二)往届毕业学生申请学士学位

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位资格的往届毕业学生(已取得毕业证并达到授位条件且尚在授位时效内),填写《成都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附件1),于54-518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回原所在学院教务办办理学士学位申请的相关手续。

学院汇总申请材料后填写《成都大学2023年上半年往届毕业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按学位审核程序提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522日下班前报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至校学位办。

(三)本学期跟班重修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申请

1. 各学院应在628日前完成跟班重修毕业生的成绩录入工作,相关学院在76日前完成国际小学期课程成绩录入工作。77日学籍学位科完成跟班重修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及授位资格审核工作,并将终审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关学院,由学院教务办打印纸质版后组织学生签字确认毕业及授位结论(签字确认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不得代签)。终审表经学院经办人、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710日下班前返回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2.本学期跟班重修毕业班学生的毕(结)业证及学位证预计于712日左右发放至各学院。

毕业资格及授位资格审查工作关系到每一个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党政领导务必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缜密安排、统一协调、认真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既要注重体现学校对毕业生的关爱,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又要维护学校良好的声誉,严把出口质量关,确保本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授位资格审查及颁证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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