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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2310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一般项目

按每年惯例申报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的项目,重点领域详见附件1

二、申报项目名额及流程

(一)一般项目

1.学院评审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2023年已立项校级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项目推荐申报本年度省级项目。

2.学院推荐

各学院可推荐2022年拟结题省级项目(附件2)申报本年度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建设期间的成果可计算在国家级项目建设成果范围内。被推荐的2022年省级项目负责人须于525日前通过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http://121.229.45.226:81/cdu_cx/CXCY/CDU)完成2023年国家级项目申报,未按时申报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学院完成项目评审、推荐与公示后,按照项目排名填写《成都大学2023年申报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推荐项目总数(含国家级推荐项目)不得超过学校分配指标(附件4)。

(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每个学院可申报一个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并在推荐汇总表中注明推荐理由。拟推荐的重点项目须填写《成都大学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领域支持项目申报书》(附件5)。学校将择优推荐项目为2023年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项目。

三、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组成员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所申请项目研究有浓厚兴趣,可承担项目至结题验收,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本批次项目负责人只能选择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任一类别申报,不可重复申报,且仅可申报一个项目,已有省级及以上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次申报,一经发现重复申报则自动取消申报资格。

3.2020级学生不可参与本批次项目申报。

4.申报省级及以上的项目,其团队成员原则上与校级项目成员保持一致,如确需调整成员,项目负责人须于525日前在“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项目变更申请,经指导教师、学院审核后完成变更。

5.申报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创新项目须在中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完成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

四、项目结题要求

具体结题要求请参照《成都大学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附件6)。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3529日前将以下材料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sjk@cdu.edu.cn。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4616053

1)《成都大学2023年申报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2)《成都大学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领域支持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


附件1. 2023年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成都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省级项目拟结题汇总表

附件3.成都大学2023年申报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4.成都大学2023年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指标

附件5.成都大学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领域支持项目申报书

附件6. 成都大学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



教务处

20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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