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建设的要求,紧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服务区域发展需求,聚焦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理工科、文科、医科人才培养,积极推动各学科深入交叉融合,推动工科、文科、医科教育创新发展,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文科、新工科、新医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申报内容及名额
1.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成都大学新文科、新工科、新医科本科教育建设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
2.各单位要认真研讨,统筹相关资源,动员组织申报。各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三、项目申报原则
(一)突出创新。要按照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为主线设计申报项目并开展实践,着眼于解决长期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探索面向未来高等教育工科、文科、医科改革发展的新路径新范式。要强调学科间的交叉融合育人、学校和行业产业间的合作协同育人。
(二)突出特色。要根据学校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办学优势与育人特色、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工作实际合理选题,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三)突出实践。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重在实践,要把研究与改革体现在实践中,把项目成果体现在实践成果上,推动理念新起来、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以实践推动“真刀真枪”的改革。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改革试点条件。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交叉跨学科研究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及团队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需为我校在编(含人事代理)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良好的教学研究基础和教学研究成果。
2.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师德师风优良,近三年没出现教学事故,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同时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1项,每位成员最多参与2项,项目团队原则上不超过10人。
3. 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跨学院(部门)、校企联合选题申报,每个项目的团队成员至少来自三个学校、学院或部门。
五、项目管理
1.本年度拟立项校级新文科、新工科、新医科项目20项,具体视项目申报情况作适当调整。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须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2.学校对获批立项的“新文科、新工科、新医科”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项目所在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为项目提供支持,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3.项目按计划完成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组需提供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支撑材料。
4.获批立项的项目将作为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含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项目优先推荐。
六、材料报送
1.选题审批:各单位请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意向书(见附件2)以“教学单位名称+新工/文/医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意向”命名发送至邮箱:jxjs@cdu.edu.cn。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选题进行评审以确定入选项目,并对入选项目进行指导。
2.正式报送:拟申报意向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17:00前将本单位汇总后的《成都大学新工/文/医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及《成都大学新工/文/医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教学的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教务大厅5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以“教学单位名称+新工/文/医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命名发送至邮箱:jxjs@cdu.edu.cn。
联系人:郑瑞 联系电话:84616016
教务处
2023年6月28日
附件1:成都大学新文科、新工科、新医科本科教育建设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成都大学新文/工/医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意向书
附件3:成都大学新文/工/医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4:成都大学新文/工/医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5:学银在线-课程上线标准和推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