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领导干部深入课堂了解和掌握教学一线情况,发现和解决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是强化管理育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成都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现就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次数要求
1.校级党政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3节。
2.部门领导干部:教务处每学期至少听课6节,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等每学期至少听课4节,其余管理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2节。
3.学院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4节,其中学院教学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至少听课6节。
二、听课任务及要求
1.听课人要重点关注教师立德树人落实情况,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的督导,确保教学过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领导干部应根据课程安排,确保本单位有思政课听课记录。
2.听课人要重点了解教师教风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还应关注与本部门工作领域相关问题,体现本科教学中心地位,落实各部门服务教学具体要求。
3.听课人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提出反馈意见,必要时要向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反馈,相关教学单位要及时给予回复。
三、工作要求
1.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领导干部听课工作。
2.本学期《成都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本》已印制,请各部门于9月26日17:00前至教务大厅4号窗口领取并交回上学期记录本。
3.请各学院对上学期听课情况进行分析,于9月26日17:00前将听课记录本复印件、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1)及听课情况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2)报送至教务大厅4号窗口,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xpg@cdu.edu.cn。
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