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成都大学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3-10-20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 (2021) 10 )要求,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 372 号)工作安排,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探索建设新型基层教学组织,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为推进四川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类型

() 建设范围。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优先支持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 建设内容。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三、建设任务

() 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 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 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 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申报条件

() 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 教研室成员不少于2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及国内对标高校教师参与。

() 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己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 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 虚拟教研室具备必要的运行条件保障,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具有明确的激励机制。

五、推荐名额

学校可推荐2个项目参与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的遴选;1个项目参与依托高校附属医院建设的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专项的遴选。

以学院为单位,每单位限报1个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参与学校推荐项目的遴选。

六、材料报送

() 报送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填报《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1)和《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10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由牵头学院主要领导及分管教学的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教务大厅5号窗口),电子文档请以“教学单位名称+省级虚拟教研室申报”命名发送至邮箱:jxjs@cd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 网络填报

确定推荐项目于20231115日至1120日期间,在高等教育教学项目申报评审平台(网址: htp://ps.swvjtu.edu.cn/index.html) 填写《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汇总表》信息,上传加盖公章的《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3) 及相关支撑材料(文件格式: docdocxpdfmp4,可上传多个文件),并完成报送信息的在线审核、提交工作。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瑞;

联系电话:028-84616016

联系邮箱:jxjs@cdu.edu.cn


附件: 1. 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2. 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汇总表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