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3-2024-2学期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04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教高司〔201762 号)和《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牢固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规范课程管理,加强课程改革,推动课程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2023-2024-2学期课程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任务

(一)学院任务

1.2023-2024-2学期第二周:各学院以未参与课程评估课程为对象,结合本学院课程建设需求与实际,于37日(周四)12点前向教务处认证评估科邮箱(jxpg@cdu.edu.cn)报送2门待评估课程,模板详见附件1

2.各学院、系(部)和课程团队要认真学习课程评估指标体系,深入开展课程大纲的修订,切实做好课程评估日常管理,督促待评估课程负责人按期完成评估任务,按照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收集整理和保存课程档案资料。

(二)教师任务

1. 2023-2024-2学期第三周内:课程负责人在超星平台(网址:https://cdu.fanya.chaoxing.com/portal)完成课程评估线上学习,并在课程评估系统(网址:https://id.cdu.edu.cn/login?service=https:%2F%2Fkcpg.cdu.edu.cn%2F)“我的课程-评估材料”中提交本学期本门课程大纲。

2. 2023-2024-2学期第四至十九周:接受专家开展课程评估(听课、访谈、问询、试卷查阅等)。课程负责人须积极主动配合专家开展学生访谈、试卷检查等其他线下评估任务。

3.暑假第二周之前:

1)完成并在系统中提交附件2“待评估教师任务”中的4项任务:教师自评表、达成度评价表、学习跟踪表及自评报告,包括初评课程自评估报告和复评课程改进成效自评估报告。

2)在系统“我的课程-评估材料”中提交:课堂教学(教案、教学日历等)、评学评价支撑材料、试卷等支撑材料。

4.2024-2025-1学期第三周之前:评估结论为“待改进”的课程,根据专家的反馈报告,提交课程改进计划。

(三)专家任务

1. 2023-2024-2学期第三周:参与课程评估专家在超星平台完成线上学习。

2. 2023-2024-2学期第四至十九周:开展课程评估。

线下查阅材料、听课、访谈、问询、问卷、座谈;

线上评阅大纲、课堂教学、评价评学、试卷等支撑材料。

3.暑假期间:完成“课程大纲、课堂教学、学习效果、试卷” 4个分项的问卷评分,并在系统中上传评估报告和完成等级评价。

二、评级方法

专家根据课程负责人在系统中提交的材料,结合听课、访谈、问卷等情况,评定课程为“特优、优秀、良好、尚可、待改进”五个等级之一。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课程评估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抓手,配合“五年全覆盖”的课程评估规划,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分批次扎实推进课程建设。

2.获得“特优”、“优秀”的课程,学校将给予课程团队表扬,不定期开展优秀课程典型宣传工作,挖掘、凝练、宣传、学习、推广优秀课程建设成果,并以此为契机,广泛营造课程质量文化氛围。

结论为“待改进”的课程,需提交课程改进报告,限期整改,两年内必须重新申请评估。重新评估仍未通过者,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3.所有教师均须完成课程评估培训,提前加入QQ群“2023-2024-2学期课程评估群”(群号:850362971)。若在校外访问课程评估系统,请参看附件3校外访问课程评估网站方法。

联系人:文老师;联系电话:84616467



附件:

1. XX学院2023-2024-2学期待评课程(模板)

2. 待评估教师任务(含自评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表、学生学习过程跟踪评估表、自评报告模板)

3. 校外访问课程评估网站方法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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