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报送成都大学2023-2024-1学期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4-04-0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成都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办法》,请各学院完成2023-2024-1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2024-1学期学生评教成绩电子版已通过QQ发送至各学院教务办。

2.按照《成都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办法》文件要求,总评成绩计算办法:当学生评价、网络课程评价、专家评价、学院评价四项成绩都有时各项成绩权重按照0.4:0.3:0.2:0.1进行折算;当只有学生评价、网络课程评价、学院评价三项成绩时各项成绩权重按照0.50.3750.125进行折算。

3.学院组织开展线上课程评价(即网络课程评价),请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结合超星平台建课资料,制定学院标准进行评定。建议评价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教师提供的学习内容与要求、教学视频或其他在线教学资源、电子课件、辅助教学资料等,在线讨论记录、在线测试记录、网络答疑记录、课堂纪律和学习过程评价标准等情况。

4.根据学生评教成绩,请各单位按照《成都大学XX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汇总表》(附件)分别完成考评,并将结果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3417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督导科(行政保障中心A21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pg@cdu.edu.cn

5.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做好本期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评价成绩将作为教师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的重要客观依据。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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