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力推动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提升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专家组织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 4号)《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 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 开展国际交流等。
(六)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推荐条件
(一)高等学校专家的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各地各校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主任委员及秘书长任职条件。
主任委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带领教指委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秘书长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由主任委员推荐),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三)委员所在单位条件
支持委员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为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委员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主任委员、秘书长所在单位能够为本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和运行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支持。
三、推荐办法
1.各单位参照《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人。推荐的所有专家中,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2. 各单位推荐专家时,应标注是否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如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完整填
相关申报资料,所填数据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宁缺毋滥。
2.请各单位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需认真准确填报《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教指委填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4年6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保障中心A215办公室),电子档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以 “教学单位名称+XX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命名发送至jxjs@c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84616016
电子邮箱:jxjs@cdu.edu.cn
附件:
1. 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2. 专家推荐信息表
3. 教指委填报汇总表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