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成绩录入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28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课程成绩录入,确保学生学业成绩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保证成绩录入工作按时有序进行,现将成绩录入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绩录入工作安排

1.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47191700

2.为保证补、缓考工作顺利推进,请各教学单位督促任课老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教务处将对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学单位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教学管理文件对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进行处理。

3.各教学单位教务员和任课老师务必在成绩录入前确认学生免考、缓考申请流程已完成。

4.任课教师在成绩提交后须进行考核材料整理并及时完成所有材料归档工作。

5.为避免漏录和错录学生成绩,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如发现网上录入名单与实际上课名单不符,应及时与开课单位联系核实并及时确定上课名单。不在上课名单的学生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二、成绩录入要求

1.关于成绩比例设置的要求

每门课程的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实践)成绩、期末成绩等要素按一定比例综合而成,各分项成绩的比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及课程性质自行确定,但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高于60%,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实践)成绩等分项总共所占比例不能低于40%

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教学考核环节要求来设置分项成绩所占百分比,由系统自动生成课程最终成绩。任课教师需确认比例设置无误后再录入成绩,成绩一旦提交,各项比例将无法修改。

2. 关于成绩录入的要求

成绩录入前,任课教师应及时检查阅卷评分的准确性,确认无误后再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后可先暂存,仔细检查无录入错误后再确认提交,提交即发布,成绩一经发布原则上不得修改。


附件:成都大学教师端成绩录入、成绩修改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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