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校外实习基地检查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01

各学院:

为做好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学校近期将进行校外实习基地材料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校外实习基地基本情况。

二、检查依据

《成都大学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办法》(成大教〔201819号)。

三、检查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71-73日)

教学单位梳理目前使用的校外实习教学基地,《成都大学校外实习基地一览表》见附件。依据《成都大学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办法》(成大教〔201819号)文件,通过材料梳理、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基地运行、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实习基地介绍材料:含实习基地简介,共建单位介绍、资质证明,基地负责人介绍,共建协议,基地的规章制度、师资状况(人数、学历、职称等),实习项目,适合专业等。

2.实习基地运行情况:含每年进入基地实习的专业名称、学生名单、指导教师名单,教学计划,实习教学活动记录(文字、照片、视频材料),学生的实习报告及实习成果,实习基地对学生实习情况的反馈记录等。

(二)学校检查(71-4日)

第一阶段:材料检查。71-3日,根据教学单位前期报送材

料进行审核。

第二阶段:实地检查。结合教学单位自查情况和学校检查情况,

每个学院抽查1个校外实习基地于74日进行现场检查。

(三)整改复查(78-93日前)

教学单位根据检查问题台账进行整改,93日前组织复查。

四、其余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重点针对基地建设管理、运行情况、利用情况等进行系统梳理,确保基地建设成效。

2.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咨询。联系人:贾老师、刘老师,电话028-8461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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