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04

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成大教〔20181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暑期学生实习相关工作,确保近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

学院需成立以分管实践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实习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实习工作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实习计划,严格选派指导教师,明确实习责任与要求。

学院需做好风险隐患排查,严禁安排学生到存在汛情安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不明的地区和场所,同时与实习单位明确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拟定学生实习实施方案,并制定实习安全应急预案。

对于分散实习,学生应在自愿申请、家长知情并同意、学院同意、单位同意接受的基础上,签订《成都大学分散实习承诺书》后方可开展实习工作。

二、强化安全教育

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安全工作多举措加强实习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安全,将安全管理贯穿整个实习工作始终,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与实习单位、学生家长联系,发挥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家长等多方联动作用,协同发力、齐抓共管,细化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风险整改措施,做好台账,及时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带队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实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应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进行安全警示。实习前,要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宣讲实习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行为规范、自救自护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特别是要把学生实习安全作为实习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相关安全规定,提前摸排并告知学生实习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学生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注意实习期间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加强与学院、指导教师、家长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警,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三、加强过程监控

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本单位实习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指导教师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指导,严格要求,按照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工作日志记录,指导学生填写实习报告,检查学生实习安全和纪律情况,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安全,加强近期学生实习的过程管理,对于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及时报送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高度重视实习风险隐患和舆情热点,主动核实处置苗头性、线索性信息,切实将问题化解处置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小问题”酿成“大事件”。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字当头,远离危险。时刻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切实做好学生近期实习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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