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浏览:      发布时间:2024-08-16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的要求,为顺利完成2024年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原则

各单位的报表填制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二、填报要求

1.本年度采集的数据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参考,也是修订自评报告的最后机会,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阅读填报要求和指标解释,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内容;本次数据填报工作将纳入年终考核。

2.数据填报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以下相关科室:

运行科:王旭军 84616014

实践科:贾蔬凤 84616053

3.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1日至12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1日至本年的8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请于202482417:00前将附件表格填写,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xpg@cdu.edu.cn。第一批和第二批填报数据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92日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督导科。


                        教务处

2024816


附件:202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表格(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