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成都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办法》,请各学院完成2023-2024-2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按照《成都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办法》文件要求,总评成绩计算办法:①当学生评价、网络课程评价、专家评价、学院评价四项成绩都有时各项成绩权重按照0.4:0.3:0.2:0.1进行折算;②当只有学生评价、网络课程评价、学院评价三项成绩时各项成绩权重按照0.5:0.375:0.125进行折算。
2. 2023-2024-2学期学生评价成绩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下载。
查询方式:PC端教务管理系统(选择角色:学院质量督导管理员),菜单位置:评教管理-信息查询与统计-教师综合评价统计-学生评分。
3. 学院组织开展网络课程评价、专家评价、学院评价,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标准进行评定。
4. 请各学院按照《成都大学2023-2024-2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附件)分别完成考评,并将结果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督导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pg@cdu.edu.cn。
5.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评价成绩将作为教师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的重要客观依据。
教务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