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川征〔2020〕22号)、《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政策清单》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入伍退役在校生毕业实习事宜,通知如下:
1. 自即日起,入伍退役复学在校生需按规定完成毕业实习任务,不再免修毕业实习。
2. 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年级学生,毕业实习可在部队完成,由县级(含)以上兵役机关提供服役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可申请免修毕业实习环节。
请各学院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确保信息传达至每位相关学生。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咨询,电话028-84616053。
教务处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