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成都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9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加快高水平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并为申报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成都大学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成大教〔20211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奖励成果范围: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已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成果。

奖励对象范围: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二、奖项设置

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次。

三、成果的申报要求

(一)申报内容要求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二)申报项目条件

1. 属校内首创。

2. 成果应在指导实际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校产生了一定影响。必须经过两年以上(一等奖的成果原则上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检验期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算起,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 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学改革成果的实施方案、成果报告、教材、论文、著作等。

4. 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与以前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内容不得重复。

5.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年来依托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或平台建设所取得的成果。

6.在同等水平情况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践教学工作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评奖。

(三)申报项目成果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条件

1. 成果完成者可以是个人或集体。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每人只能作为1项成果的负责人,每人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

2. 成果完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原则上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 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以我校的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校内跨学院(部门)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学院(部门)组织联合申报;鼓励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申报,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四、评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教师个人(集体)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成果归属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学院、部门成立相应教学成果奖推荐小组,对本单位申报人及申报成果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对成果进行遴选。为确保教学成果奖申报质量,各学院、部门特等奖限推荐1项,一等奖和二等奖按照46比例进行推荐。拟推荐项目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专家评审:学校依据申报类别,组织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教务处将根据评审意见提出学校教学成果奖建议获奖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校内公示:学校对拟获奖成果进行公示。

(五)学校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报学校审议后,予以公布。

五、申报材料

(一) 主件

《成都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一式

(二) 附件

1.反映申报项目的成果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字)。

2.项目成果的支撑材料(论文、教材、专利证书、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新闻报道等)

3.项目成果的支撑材料,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套)。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后一式

(三) 汇总表

《成都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旨在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在教学活动中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所有项目均需由所属单位推荐,学院(部门)对个人或集体的申报项目审核后统一向学校申报。

(二)申报书具体填报说明请详见《成都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附件3)。

(三)请各单位于1215日前将本单位签字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保障中心A215);电子版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汇总后“XX学院+2024教学成果奖申报命名打包发送至jxjs@c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所有装订材料均须提供电子文档,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凡材料递交不齐者,无评选资格。

(四)学校将在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因四川省教育厅尚未公布申报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相关通知,被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届时须按照省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人:李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84616016


附件:1.《成都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成都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3.《成都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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