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人才培养计划有效实施,保障本科教学秩序平稳运行,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即日起正式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进程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本次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教师安排
1.主讲教师合格率100%。所有课程的主讲教师必须是由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教授、副教授授课率100%。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讲授本科生课程不少于一门,授课总学时数不小于32学时;管理为主的“双肩挑”教授、副教授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学时数不少于16学时。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转出教师系列”。各教学单位需确保全体教师悉知并遵循此要求,在教学任务分配中,严格贯彻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原则。在2024-2025学年,所有专任教师必须安排教学任务,以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3. 教师信息需准确唯一。为确保教务系统中教师信息的准确性和唯一性,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实名认证,且教务系统内的教师编号需与工资编号一致。在编制教学任务时,应特别注意区分同名同姓的教师,以避免混淆。
二、工作总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教师每学期承担本科理论教学不超过3门课程,其中初次讲授的课程不能超过1门。同一教师每天上课不得超过4学时(实践类课程除外)。
2.所有课程均从第1周开始排课,以确保教学周期的有序启动。
3.对于包含集中实践环节的班级,学生所在学院需通过教务系统先完成集中实践环节相关设置,再由开课单位分段安排以落实该教学任务。除集中实践环节外,其余课程应维持连贯性,不得分段安排教学。
4.每门课程应根据总学时数均匀安排周学时,不得集中安排在一段时间完成教学。理论课程同一教学班按一天一大节且至少间隔一天安排。同一班级的同一艺术类课程每天上课不超过4学时;同一班级的同一其他类别课程每天上课不得超过2学时(晚上课程不得超过3学时);同一班级的同一理论带实验的课程或实验类课程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
5.各教学单位需对教学任务(开课信息)、教师、班级课表进行逐一检查,确认教学任务准确、排课科学、合理无误后,提交教学任务确认单(附件1)、课表确认单(附件2)。
6.课表核对无误后,由教务处负责公共多媒体教室课表打印张贴,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琴房、形体房等类型教室课表打印和张贴。
7.各教学单位需充分考虑各种假期对教学进度的影响,尽量精确排课,确保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数能够顺利完成。
(二)合班要求
公共类课程(劳动教育实践课程、体育课除外)应遵循同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合班的原则,严禁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合班。实践环节时间不一致的班级不允许合班。
(三)排课时段要求
1.每周二下午不排课,用于开展政治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
2.公共课尽量安排在下午或者晚上时段。公共体育课尽量安排在上午三、四节或下午七、八节。综合素养课程、跨学科课程原则上排在周一、周三、周五晚上,排课周次从第1周至16周;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建议排在第5至15周周六进行。
3.除劳动实践类课程和部分选修课外,周六、周日不排课。确因教学工作需要,需要在周末排课的教学单位请在安排教学时间地点前填写《特殊时段排课申请表》(附件3),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排课,周末排课集中安排在周六,地点集中安排在2教、3教。
(四)教学场地要求
1.严禁重复使用教学场地,以确保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
2.各学院教学场地安排将另行通知。公共课教学单位需根据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场地分配情况安排课程教学场地。
3.各教学单位应合理使用教学场地,务必安排与教学班人数相匹配的教室。公共课教学单位应充分考虑学生重(补)修需求,安排相对较大容量教室。分单双周上课的课程,应确保单双周教室的合理搭配,避免教学资源浪费。
4.为既有理论学时又有实验(实践)学时的课程安排教学场地时,须精确安排理论学时和实验(实践)学时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三、工作进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12月4日前 |
在教务系统内核对教学计划、落实集中实践环节设置 |
各教学单位 |
12月5日至12月11日 |
教学任务编制、教材征订 |
各教学单位 |
12月12日 |
落实公体课程教学安排 |
体育学院 |
12月13日至12月16日 |
落实大学外语课程教学安排 |
外国语学院 |
12月17日至12月18日 |
落实思政类课程教学安排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2月19至12月20日 |
落实计算机类、数学类课程教学安排 |
计算机学院 |
12月23日 |
落实其他公共课程教学安排 |
相关教学单位 |
12月24日 |
公共课程安排检查、落实校级公选课程安排 |
各教学单位 |
12月25日至12月31日 |
落实专业课程教学安排 |
各教学单位 |
1月2日至1月3日 |
课表预发布、师生核对课表 |
各教学单位 |
1月6日 |
正式发布课表 |
各教学单位 |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进程完成相应工作,确保排课工作顺利推进。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进程完成相应工作,确保排课工作顺利推进。排课工作中的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协调解决,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4616127。
教务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