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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遴选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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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遴选和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验收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教材应是20221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二)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的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三)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北斗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粮食加工等现代农业、养老、托育、家政、低空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关教材。

(四)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公共基础课程教材根据职业教育有关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 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的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 种。

(二)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课教材,同一专业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 种;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同一第一主编、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形态申报。同一第一主编申报教材总数不超过2 种。

(三)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 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 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系列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四)再版的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未更换第一主编的,按有关要求申请修订备案,不参与此次申报;更换第一主编的,须重新参加申报。

(五)已推荐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规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进行申报。

(六)申报教材须为具有ISBN 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三、申报程序

(一)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共同申报,实行分类申报、属地为主。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向教材第一主编(作者)单位所在地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申报,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向教材第一主编(作者)单位申报。

(二)通过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的教材,须按有关规定程序推荐,并报教育厅进行思政、插图和专业复核。

(三)同一本教材只能选择一种申报途径。

四、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申报教材需提交《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遴选工作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附件3和附件4)。其中,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规教材需提交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附件4)。纸质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版(含封面和版权页),数字教材须提供可以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密码。

(二)各推荐单位请于2025331700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行政保障中心B101,电子版以学院+教材名称+负责人+职业规划教材申报发送至jck@cdu.edu.cn

1.《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遴选工作推荐汇总表》(附件2);

2.《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3);

3. 教材(一本或一套);

4.《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附件4)。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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