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
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标准为依据,按照各项标准对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方面要求进行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具体要求按照《成都大学关于修订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执行。
二、编制范围
2025年拟招生的本专科专业。
三、编制要求
(一)总体要求: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已运行一年,根据运行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在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
(二)学分要求:原则上2025级毕业要求总学分不超过本专业2024级毕业要求总学分。各专业的实践教学比例理工类不低于30%,文科类不低于25%,选修课学分比例不少于15%。
(三)通识课程调整:
1.通识必修课调整情况:根据2024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最新文件要求,开设1学分“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根据2024年10月四川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要求,开设2学分“人工智能基础与应用”公共基础课;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积极心理学”整合为2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与积极素养”。具体设置见附件2。
2.通识选修课调整情况:根据2020年中宣部、教育部文件要求,学生至少从“四史”中选修1门课程;交叉综合与创新创业类课程中新增“人工智能课程群”课程,要求除计算机学院专业外的各专业选修不少于2学分;文化传承与写作沟通模块“除外语类以外的文法经管类专业可不修”改为“文法经管类专业可不修”。
(四)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编制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开展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各专业在2024级的基础上进行微调优化,形成调整报告(附件3),对调整的内容应充分调研,组织专家论证,论证组成员应包括学科专业专家、教育专家、企业行业专家、学生代表(已毕业学生或毕业年级在校生)等。
(五)请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模板(附件4)撰写,勿随意删减或改动,文字描述应规范简洁通顺。教学计划表、进程表、学分分配表、实践教学环节一览表学分学时计算准确,数据闭合,各专业毕业总学分应为整数。
(六)各学院要保存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过程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四、进程安排
1.学院编制培养方案(4月)
各专业在2024级的基础上编制2025级培养方案,教务处已在教务系统中将2024级培养方案复制迁移至2025级,并对各专业通识教育课程进行了统一的调整。各专业培养方案初稿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请在教务系统中完成2025级培养方案修改核对。
请各学院在5月7日前,将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5)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建设科(行政保障中心A215),电子版发送至jxjs@cdu.edu.cn。在5月16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将修改后的培养方案提交审核,并将经过学院审议签字后的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报告(附件3)、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建设科(行政保障中心A215),电子版发送至jxjs@cdu.edu.cn。
2.教务处形式审查、公共课核对(5月)
教务处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专业应重新提交。
组织公共课程与学科平台课程开课单位对各专业所选公共课程与学科平台课程进行审核。
3.学校审定(5月)
学院提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4.培养方案印制(6月)
各教学单位对人才培养方案印制版进行签字确认,教务处组织印制。
联系人:王梓蔚,联系电话:84616016
教务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