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川教函[2025]201号),经学校审核,同意立项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25项,其中国家级35项、省级90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各项目应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教学资源与科研平台,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践创新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不断提高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各学院要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以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在紧密结合第一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和创新训练与实践,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提升创新能力,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管理要求
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及参与学生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项目成员(成员总数不得改变),须由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2月28日前在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121.229.45.226:81/cdu_cx/CXCY/CDU)提交变更申请,经指导教师、学院、学校审核同意后生效。
三、结题验收
项目负责人根据《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附件2)在管理平台完成结题报告填写并上传结题支撑材料。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时必须注明:成都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名称:XXX,项目编号:XXX),方能作为结题依据。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半。学校将于每年5月和11月组织结题验收评审,项目研究工作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优秀项目将推荐参评全国创新创业年会展示项目。
所有立项项目须按要求完成结题。无特殊情况没有按期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新项目。学校负责对各学院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支持项目数挂钩并纳入学院年终教学目标考核体系。
四、经费资助
学校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具体经费资助按学校经费批复为准。各学院须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教务处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