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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5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材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教材建设目标,根据《成都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成大教〔202507号)和《成都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教材建设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年教材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校级教材立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 已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申请结题验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成都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2)。

2.原则上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时应与立项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项目名称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成都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申请表》(附件3)。

3.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成都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附件4),延期项目只能延期1次,期限不超过1年,如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结题,项目将被终止,后期经费不再拨付。同时,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教材建设项目。

三、材料报送

(一)已正式出版的教材,项目负责人于20251010前登录“成都大学教务系统项目管理平台”填写教材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PDF版,操作手册见附件5

材料要求:

1. 《成都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以“学院-教材名称-项目负责人-结题验收申请表”命名)

2. 出版合同(加盖学校及出版社公章,以“学院-教材名称-项目负责人-出版合同”命名)

3.支撑材料(填报教材的封面、扉页(印有作者名)、版权页及封底扫描打包以“学院-教材名称-项目负责人-支撑材料”命名)

4. 《成都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申请表》(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以“学院-教材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变更申请表”命名,如有

(二) 无法按期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于20251010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行政保障中心B101,电子文档以“学院-教材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jck@cdu.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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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教务处

202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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