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成大教〔2024〕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实习相关工作,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习统筹管理
1.各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树牢安全底线思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实习学生思想动态和身体健康状况、实习单位思想教育和安全防范情况,把政治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放在首位,有效防止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专业实习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各专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实习课程标准,科学制订实习方案,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
3.各学院要联合实习单位建立实习安全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工伤事故、交通意外、群体事件等,细化应急响应流程与操作规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明确第一时间报告要求和基本处置程序,畅通信息上报途径。
4.加强跟岗、顶岗实习管理,签订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5.严格分散实习管理。对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院要严格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6.各学院和实习单位共同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深化实习安全教育
1.各学院应在外出实习前为每名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纪律教育。重申指导教师职责与学生纪律要求,对实习任务、内容安排及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说明。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网络安全、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传染病防护、特殊天气防范应对等安全常识教育,告知实习期间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和联系人信息,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2.实习单位应对学生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明确实习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相关规章制度、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救援避险方法等,重点提示各类风险隐患。实习指导教师要充分发挥作用,现场跟踪指导、提醒学生实习安全风险,进一步保障实习安全。
三、夯实实习过程管理
1.各学院加强实习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和检查。和实习单位建立并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指导教师与学生通过可靠方式(电话、线上平台、视频会议等)保持沟通畅通,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教学要求、企业规范和实习纪律,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保障实习安全。
2.各学院应使用成都大学实习实训系统管理平台,加强对本院各类外出实习的过程管理,及时掌握实习工作状况。
3.各学院要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和沟通,开展实习检查,把安全教育纳入实习检查的重要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
4.指导教师要做好对实习学生的全过程指导、督促和检查,与实习单位共同把关各教学环节如实记录学生实习表现和考核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把控实习教学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
5.外出实习期间,带队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其他工作,应全程与学生共同活动。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开展与实习计划无关的外出参观、旅游、爬山等活动。
6.实习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教学材料归档工作。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2026年1月12日前将学院实习实训应急预案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至邮箱jxsjk@cdu.edu.cn。
教务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