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见附件1)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见附件2)精神,学校将组织各学院开展实习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及时间
(一)填报范围
2025-2026学年,我校本科、专升本学生的实习数据。
(二)填报任务
1. 补报2025-2026学年已经结束的实习数据,即:在2025年9月1日-2026年3月31日结束的实习。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
2. 自5月1日起,逐月更新2025-2026学年实习数据。即:每月16日前报送上月实习结束的数据,例如:5月报送4月已结束的实习数据,以此类推。
二、填报系统
填报系统:教育部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根据系统操作指南(登录系统-右下角下载手册及视频),按照模板要求填报实习数据。部分新增字段内涵可参见附件1。
三、填报流程
上传实习培养方案-收集数据-上传数据到“教育部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学校审核-系统校验(1天-2天)-修改错误数据-再上传数据直至校验全部通过。
四、填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二)请各学院实习数据填报工作负责人加入填报工作群(QQ:223017736),于4月2日12:00前完成群内在线表格《数据填报负责人员信息表》的填写。新增账号和密码将由学信网通过短信发给数据负责人员,请注意查收并尽快修改密码。原有账号仍可通过手机号登录或找回密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贾老师,李老师;84616053。
附件:1.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