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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1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见附件1)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见附件2)精神,学校将组织各学院开展实习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及时间

(一)填报范围

2025-2026学年,我校本科、专升本学生的实习数据。

(二)填报任务

1. 补报2025-2026学年已经结束的实习数据,即:在202591-2026331日结束的实习。报送截止时间:2026416日。

2. 51日起,逐月更新2025-2026学年实习数据。即:每月16日前报送上月实习结束的数据,例如:5月报送4月已结束的实习数据,以此类推。

二、填报系统

填报系统:教育部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根据系统操作指南(登录系统-右下角下载手册及视频),按照模板要求填报实习数据。部分新增字段内涵可参见附件1

三、填报流程

上传实习培养方案-收集数据-上传数据到“教育部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学校审核-系统校验(1-2天)-修改错误数据-再上传数据直至校验全部通过。

四、填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二)请各学院实习数据填报工作负责人加入填报工作群(QQ223017736,4212:00前完成群内在线表格《数据填报负责人员信息表》的填写。新增账号和密码将由学信网通过短信发给数据负责人员,请注意查收并尽快修改密码。原有账号仍可通过手机号登录或找回密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贾老师,李老师;84616053


附件:1.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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