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最新人才培养方案,我校开设自主发展类课程、劳动教育实践课程、跨学科教育课程供全校学生选读,现将以上课程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动教育实践项目课程
1.课程设置:劳动教育实践课程于第2-4学期开设,学生每学期完成1个劳动实践项目。
2.实施方案:根据培养方案,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2026级学生须修读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一,2025级学生须修读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三。原则上在教务处建设科立项的劳动教育课程均须开设,其余教师可申请开设劳动教育实践课程。
3.开课要求: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学分为0.25,学时为8,上课时间为第5-15周周六。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开设本学院相应年级人数1.2倍的教学容量。各学院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教学班容量或教学班数量。
二、跨学科教育课程
1.课程设置: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从2022级开始各学院应向全校开放本学院专业课程资源,学生须在毕业前选择修读非本学科的其他学科课程与专业课程不少于4学分。
2.实施方案:原则上在教务处建设科立项的跨学科课程均须开设,其余教师可申请开设该课程。
3.开课要求:跨学科教育课程学时与学分均为32学时/2学分,上课时间为周一、周三、周五晚上。跨学科教育课开设本学院相应年级人数1.2倍的教学容量(以2025级人数为参考)。各学院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教学班容量或教学班数量。
三、自主发展课程
1.课程设置:从2026级学生开始,培养方案增加自主发展课程,该课程包括6个模块:交叉创新模块、人工智能模块、实践能力模块、综合素养模块、科技前沿模块、全球视野模块(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详见附件1)。学生在毕业前需至少修满8学分。
2.实施方案:2026级学生线下自主发展课程。原则上在教务处建设科已立项的自主发展课程均须开课(具体以立项通知为准),其余教师可申请新增课程。
3.开课要求:自主发展课程学时与学分原则上应为32学时/2学分或16学时/1学分。上课时间为周一、周三、周五晚上。自主发展课程开设本学院相应年级人数1.2倍的教学容量(以2026级人数为参考)。各学院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教学班容量或教学班数量。人工智能模块为指定课程教师不可自由申请,实践能力模块为学分认定,教师不可自由申请,具体包括创新创业实践(含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论文专利)、公开讲座、阅读经典计划、社团活动与志愿服务,具体认定可咨询相关部门。
四、艺术素养类课程
1.课程设置:从2026级学生开始,培养方案增加艺术素养类课程。学生在毕业前需至少修满2学分。
2.实施方案:2026级学生线下修读艺术素养类课程。原则上由美术与设计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和音乐与舞蹈学院开设,其余教师不可申请新增课程。
3.开课要求:艺术素养类课程学时与学分原则上应为32学时/2学分。上课时间为周一、周三、周五晚上。艺术素养类课程为指定学院开设课程,其余教师不可自由申请。
四、开课流程
1.新增课程。若课程库中已存在该课程,则无需新增课程。若课程库不包含该课程,则需新增课程。课程新增流程:在教务系统“培养过程”-“课程库管理”-“课程新增管理”中填写相关信息,经开课学院审核同意后,向开课学院提交教学大纲(附件1、附件2),系统中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设置见下表。申请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10:00—11月8日17:00。
课程性质 |
课程类别 |
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一 |
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一 |
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三 |
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三 |
跨学科教育课 |
跨学科教育课 |
交叉创新模块 |
通识选修课 |
综合素养模块 |
科技前沿模块 |
全球视野模块 |
艺术素养类课程 |
通识必修课 |
2.课程开设。开设流程:教务系统中“教师端”-“教师申请”-“公选开课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注意设置好课程性质和课程类别),申请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10:00—11月8日17:00。
课程性质 |
课程类别 |
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一 |
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一 |
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三 |
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三 |
跨学科教育课 |
跨学科教育课 |
交叉创新模块 |
通识选修课 |
综合素养模块 |
科技前沿模块 |
全球视野模块 |
艺术素养类课程 |
通识必修课 |
3.教务处对开课申请审核同意后,学院填写《成都大学选修课开课汇总表》(附件4),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11月9日17:00前将汇总表纸质版交教务处运行科(行政保障中心B101),汇总表电子版、教学大纲电子版发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邮箱jwcjxyxk@cdu.edu.cn。
4.各开课单位负责在教务系统中对拟开课程进行审核、排课等事宜。
5.凡经学校审批同意开设的自主发展课程、劳动教育实践课程、跨学科教育课程、艺术素养类课程将在学校教务系统公布,请开课教师及时查阅,如需要教材请尽快与教材科联系订购教材事宜。
五、注意事项
1.开课教师应具备较高的专业修养,具备拟开设课程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背景,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开课教师系统地讲授过一门及以上课程,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教学经历,教学效果好,上学期学生评教在学院排名前80%。
3.开课教师应对拟开设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4.开课教师须到课程归属学院申请开课。
5.具体排课时间、地点等由各开课单位统一安排。
6.为保证开课质量,除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外,每位教师每个类别最多可申请开设2门次相关课程。
7.在补(退、改)选结束后,教务处对选课人数小于25人(劳动教育实践课程选课人数小于15人)的课程做停开处理。对人数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可提前联系运行科备案。
8.选修课开设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电话:028-84616014。
教务处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