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安全、有序、高效开学,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四川省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学生开学报到注册工作
(1)老生须在8月28日-29日到各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各学院及时统计学生报到情况,对于未经请假连续两周还未到校报到注册的同学请各学院在第二周星期五(9月10日)下午17:00前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2)新生须在9月5日前到各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各学院务必及时统计、反复核实新生报到情况,并于第三周星期五(9月17日)下午17:00前将“2021级新生报到统计表”纸质版返回至教务处学籍学位科,学籍学位科将根据各学院返回的新生报到情况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3)开学季因征兵、个人原因等需办理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人数较多,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学生按时递交学籍异动相关申请材料,并随时与学籍学位科保持联系。
二、认真落实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1.做好教学应急预案
各教学单位应针对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开设课程和师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8月27日17点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以保证秋季学期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2.做好课程建设工作
2021年秋季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在开学前通过超星网络教学平台完成课程前四周教学内容的建设。各教学单位务必在开学前检查每门课程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情况,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线上课程建设的课程限期整改,确保在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时能够迅速调整教学工作方案,正常开展教学活动。
3.做好课程审核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对照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安排,严把任课教师关、课程教材选用关、课程教学大纲关、严格开课审批制度以及课程信息公开制度。
4.做好课表校对工作
各学院组织教学秘书、任课教师、学生于开学前认真校对课表,确保课程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无误,确保课表无冲突、无遗漏、无错误。课表调整及核对工作应于8月27日17:00前完成,各教学单位核对无误后填写《课表确认单》(附件1),并于8月30日17:00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课表一经确定,任课教师或学院不能无故提出调课或停课。确因疫情、教师调动或者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学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他教师接替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
5.做好成绩核对工作
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认真核查春季学期所有课程成绩,教师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录入成绩的,或者在成绩录入过程中出现错登、漏登等原因需要修改成绩的,请于8月27日17:00点前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成绩录入或修改;学生如果发现成绩有异常或查询不到相关课程成绩,请及时和任课教师或课程归属单位联系并及时处理;安排在假期的实践类课程应尽快完成实习报告收集、整理、评阅工作,并于9月1日17:00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6.做好补(缓)考安排工作
(1)秋季学期补(缓)考(正考学期为2020-2021-2的课程)将在第二周举行,成绩录入工作应于第三周周五前完成。
(2)工作时间节点以学校补(缓)考工作具体通知为准,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出题、试卷印制等准备工作,各位同学提前做好补(缓)考考前复习准备工作。
7.做好实习实训工作
原则上只开展校内实习实训,暂缓开展校外集中实习。相关学院要根据疫情情况,酌情调整实习教学安排。确需校外实习的学院应制定外出实习工作计划及外出实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三、认真做好教学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开展正常线下教学
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全校师生,按既定教学安排开展教学。线下课堂教学要求和应急处理方案如下。
1.线下课堂要求
(1)分散就座。线下课堂尽量分散就座,保持安全间距;
(2)教室内确保通风。师生进入教室应第一时间开窗换气,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3)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师生均佩戴口罩上课;
(4)教师严格考勤,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缺勤学生进行及时向开课单位报告;
2.线下教学中的应急处理
上课过程中若有异常情况发生,如学生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指示班长和生活委员引导异常学生到教室出口处,且保持1.5米安全距离;生活委员向班主任汇报情况;班长联系校医院(电话84616120),简要告知异常情况和教室位置并等待救护医生前来处理,全程陪同至处理完成;学习委员拍照记录全体学生座位情况,以便后期追踪溯源。
(2)任课教师立即向开课单位汇报情况,由开课单位告知后勤处异常情况发生教室;
(3)后勤处负责对异常情况教室进行消毒;
(4)校医院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对该教学任务是否正常开展给出行课建议,任课教师根据该建议继续进行教学,若校医院反馈不能正常开展教学,立即向开课单位和教务处汇报。
(5)教务处对受本次异常情况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其他教学任务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告知开课单位。
(二)部分师生因疫情无法正常教学,按既定预案执行
部分师生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或返校后被隔离而无法参加正常的教学活动,教学单位根据相关课程和师生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本单位应急预案。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执行预案以确保秋季学期教学保质保量完成。
1.教师无法按时返校
(1)教学单位应根据课程、师资等情况,采取调整教师、调整上课时间、部分或全部课时调整为线上教学等方式,确保教学正常开展;
(2)若部分或全部课时调整为线上教学,教师需严格按照课表时间授课,如有变更需在教务系统提出调课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教学单位要及时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沟通工作,防止出现因教师无法返校开展教学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4)教学单位要组织相关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情况,主动调整课程设计,最大程度保证教学质量;要持续关注线上教学课程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部分学生无法按时返校
(1)对因疫情原因未能返校的学生,各学院负责组织安排此类学生的教学工作,保证学生与任课教师及时取得联系,并通过线上学习或其他有效的学业指导确保教学任务完成。
(2)对因疫情原因无法返校的学生,学院应主动关心其身心健康,做好心理疏导;在学习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学业帮扶,避免学生因为疫情耽误学业。
(三)若疫情严重反弹,全部改为线上教学
秋季开学前疫情出现严重反弹或者学生正常返校后,一旦校园内出现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所有课程切换为线上教学。
1.上课时间要求
教师严格按照课表时间授课,如有变更需在教务系统提出调课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线上教学要求
(1)线上教学选用教学平台、具体组织课堂形式、教学要求等均按照2020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要求执行。
(2)一旦切换为线上教学,各教学单位务必检查每门课程第一次线上教学情况,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对因网络故障等因素导致课程无法正常开展的,要及时与教师和学生做好沟通工作,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出现负面影响,同时对后续课程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以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3)线上教学期间,各教学单位要持续关注线上教学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情况,认真研究在线授课特点,主动调整课程设计,积极利用技术条件,持续优化线上教学工作,最大程度地保证教学质量。
四、严格课堂教学纪律
1.严格课堂教学管理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安排上课,不得随意“推迟上课”或“提前下课”,严格按照教学任务安排的教学周上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不得随意“减少课时”。第一周、第二周原则上不调课。
2.严格教师调课管理
课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课,任课教师须按照《成都大学调课管理办法》提前办理调课手续,坚决杜绝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停课”以及“并课”行为。
3.严格学生课堂考勤管理
任课教师应严格课堂考勤管理,对于缺勤超过1/3的学生,按规定不允许其参加课程考试;各学院应建立考勤抽查制度,每个月至少抽查1次课程执行情况。对于经常缺课的同学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4.做好开学初教学秩序检查
各学院应于开学第一、二周组织开展教学秩序大检查,了解学生到课情况和教师到课情况,并于9月10日17:00点前将本单位开学教学检查总结报告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务处也将安排教学督导和有关人员到各单位检查落实课程到课情况。同时,各学院应按照《成都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要求,落实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任务。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严格教学管理的重要体现,也是严肃教风学风,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保障。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师生,督促引导广大师生以良好精神风貌迎接新学期的到来,推动教学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