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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1-08-12

 各相关学院: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的先进经验,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270)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教育教学有关基础教育的相关学院均可申报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1项。

二、成果要求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是在基础教育领域反映了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并已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产生了明显改革效益的教学方案或教育改革成果。

成果内容包括教学研究成果(反映课程及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究的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和教育研究成果(反映教育管理改革与事业发展的成果,包括师资队伍、现代学校制度、区域教育监测与评价及其他综合改革的成果等)两大方面。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方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二)成果来源可以是各级各类课题,也可以是自选项目。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成果必须经市级或以上教科研机构组织的专家鉴定并结题,县、校级课题研究成果必须按照各市(州)有关规定进行成果鉴定并结题。自选项目研究成果必须经市级或以上教科研机构组织专家鉴定。

(三)已经过两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至今仍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省内首创,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先进性,已取得显著成效,在全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五)创造性地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也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

(六)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必须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有新的重大突破,方可申请本届教学成果奖。

三、成果评选标准

根据《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对申报成果从研究问题的实践性、研究成果的先进性、研究成果的科学性、研究效果的应用性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特等奖:在大面积或长时期的研究实践中形成的成果得到充分验证肯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践效果显著,对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较大的推广价值或很强的指导意义,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在全省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等奖:在大面积或长时期的研究实践中形成的成果得到验证肯定,实践效果明显,对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一定推广价值或指导意义,在全省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等奖:在一定范围内的研究实践中形成的成果得到验证肯定,实践效果较明显,对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推广价值或指导意义,在全省产生了一定影响。

四、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简述书》

成果简述书是盲评的重要依据,是成果报告的主要载体。不得出现成果有关完成人(单位)的个人(单位)信息,不得出现市(州)及以下行政区划有关信息。违者将被取消参评成果奖的资格。

成果简述书的文件名,必须只能是成果名称且符合盲评要求,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信息。其他支撑材料不超过20M。如需提供佐证成果的有关视频材料,时长不超过10分钟。

凡解决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问题的成果,领域必须选学前教育或特殊教育。其余成果对应选择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教师发展、教育管理、综合及其他。

(二)其他支撑材料

公示证明,成果推广应用情况,以及与成果相关的论文、著作、案例等。课题研究成果要有开题报告、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检测报告、成果鉴定书(或结题证书)等。自选项目研究成果要有研究报告、专家鉴定意见等。

五、报送要求

每项成果的以上材料原件一份,《简述书》、《公示证明》单独装订、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及其他支撑材料合订成册,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请相关单位于820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教务大厅,联系人:郑瑞,联系电话:84616016),电子版以“XX学院+2021年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命名发送至jxjs@c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须提供电子文档。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凡材料递交不齐者,无评选资格。

附件:1.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简述书

2.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公示

3.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情况

4.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汇总公示表

 

成都大学

20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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