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报送教学实验室建制及相关基础数据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3-04-24

各教学单位:

教育部于2012年底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我校部分专业进行了调整,同时根据本科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的要求,部分教学单位教学实验室建制、地点进行了调整。经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商议,决定对我校教学实验室建制相关数据进行统计,请各教学单位参照《关于公布成都大学实验室建制的通知(成大校教字【201186号)》(附件1)文件设置的教学实验室建制情况,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的对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建制进行论证和设置,并报送相关基础数据。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1.建制调整

各教学单位如需对原有实验室建制进行调整,由主管领导负责,根据学科专业发展、教学实验室承担任务以及实验教学改革的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论证教学实验室设置,规范实验室名称,科学合理设置本部门教学实验室建制。

2.基础数据报送
  各教学单位将教学实验室建制情况及其基础数据基本信息情况准确录入《成都大学2013年教学实验室建制统计表》(附件2),并于201351017点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xsjk@cdu.edu.cn
  3.待各单位教学实验室建制确定后,学校将统一发文,各单位根据文件进行相应实验室资产的异动和清理。

 

附件1:关于公布成都大学实验室建制的通知 校教字【2011】86号.rar

附件2:成都大学2013年教学实验室建制统计表.xls
       
                       

       教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4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