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成大发〔2021〕15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对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1. 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院(中心)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两级构成。各学院(中心)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可独立或联合成立学院(中心)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工作或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3.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5-9人(取单数)。
二、工作安排
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推荐人选应经院务会审议通过。请各单位将经过审议通过的《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调整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后于5月14日17:00前报送至教学建设科,电子档发送至jxjs@cdu.edu.cn。
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予以公布。
成都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附件1 成都大学第三届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doc
附件2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调整人选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