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调整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1-05-15

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成大发〔2021〕15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对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1. 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院(中心)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两级构成。各学院(中心)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可独立或联合成立学院(中心)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工作或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3. 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5-9人取单数

二、工作安排

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推荐人选应经院务会审议通过请各单位将经过审议通过的《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调整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后于5141700前报送至教学建设科,电子档发送至jxjs@cdu.edu.cn

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予以公布。

 

成都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附件1 成都大学第三届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doc


附件2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调整人选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