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宏观管理和指导,促进教学工作的决策科学化,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调整名单。根据《成都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校发〔2010〕94号),现拟对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1. 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两级构成。
2.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工作或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和委员5-9人(取单数)。主任委员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名担任(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各学院经院务会通过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初步名单后,填写《成都大学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调整人选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17:00前报送至教学建设科(C105),电子档发送至jxjs@cdu.edu.cn.
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调整名单,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予以公布。
附件1 成都大学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调整人选推荐表.doc 
附件2 2016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决定事项通知50号:关于调整成都大学第三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请示.PDF 
成都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