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1-10-06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1年党政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为不断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3人,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且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二、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以解决本学科、交叉学科、企业研发、自然界或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项目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

项目以实验为主要手段,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个人或团队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自由提出项目申请。倡导教师和学生进行科研合作,鼓励项目组成员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学科交叉的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申报项目范围为:

1、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2、专业基础和专业性研究的创新项目;

3、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4、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项目;

5、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项目运行时间:

项目运行时间一般为12年。

四、项目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送指导教师和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审核。

2、各教学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学生提出的申请书进行预审,指导教师和学院应对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经费核算、能否为项目实施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和实验条件等提出针对性的意见。

3、各教学单位预审后,请将通过预审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与《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于201110191700点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 113室,联系电话:84616053)。同时请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jxzlgl@cdu.edu.cn

 

 

                        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