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11年3月7日《关于制定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各学院于2011年4月底提交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培养方案的时间、地点:2011年4月28日17:00前交到行政楼103室
二、提交的相关材料:
1、各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纸质文档2份,电子文档1份);
2、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的评审意见;
3、校外专家对各专业的审核意见。
联系电话:84616016
联系邮箱:jwjyk@cdu.edu.cn
教务处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