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清明节从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节假日期间原安排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在教务系统完成调课申请,调课原因标明“清明节放假调课”,由开课学院审核。
教务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