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协助各学院进一步完善2010级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将配合需要修订201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学院完成再次修订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修订申请的时间:
2010年8月30日08:30——2010年9月24日17:00
二、提交修订申请的范围:
2010级人才培养方案(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除外)
三、提交修订申请所包括的材料:
1、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
2、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
3、修订后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
四、提交修订申请的程序:
1、各学院在正方管理系统中录入所需更改的计划;
2、打印录入后的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由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议、签字,并请分管教学的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请校外专家对所修订的教学计划进行审核,并签署专家意见;
4、打印修订后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请分管教学的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5、请于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一并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03办公室)。
五、提交修订申请的要求: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教学计划的更改程序,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成都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执行,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罗丹 84616016
教务处
201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