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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6-03-18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成大教〔2015196号)的工作安排,现将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进度安排

时间

论证学院

学院拟请专家

315日上午9:00(周二)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4-5

315日下午2:00(周二)

医学院

3-4

315日下午3:30(周二)

体育学院

3-4

317日上午9:30(周四)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

上午3-4

下午4-5

322日上午9:00(周二)

师范学院

4-5

322日下午2:00(周二)

政治学院

2-3

322日下午3:30(周二)

外国语学院

3-4

325日上午9:00(周五)

美术与影视学院

5-6

325日下午3:30(周五)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3-4

二、  参会人员

学生处相关负责人;

论证学院院长及相关领导、各系主任;

论证学院已毕业学生代表(建议每专业1人);

教务处相关负责人。

三、  具体要求

1.每专业论证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PPT材料汇报10分钟,论证专家咨询、讨论10分钟,专业答辩顺序见附件2。PPT材料要涵盖本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与国家专业标准对比分析、明确核心课程群以及本专业学生应获得的相关证书等信息。请论证学院将PPT材料于论证前一天12:00前发送至jxjs@cdu.edu.cn

2.请各学院提前做好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答辩准备,并通知本学院相关参会人员。论证行业专家、专业专家、学生代表由学院邀请,并提前向专家发送人才培养方案电子档。学院最终邀请后填写《论证代表登记信息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于论证前一周报送至教学建设科(第二办公区C105室),电子版发送至jxjs@cdu.edu.cn

 

附件1:论证代表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2:学院各专业答辩顺序表.rar

教务处

201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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