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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9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现将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中秋节:2019913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2019101-7日放假,929日(星期日)和1012日(星期六)行课。

二、教学调整安排:

1. 913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中秋节),放假1天,停课。

2. 914日(星期六)、91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原安排在周六、周日的课程正常上课。

3. 101-103日为法定节假日(国庆节),放假3天,停课。

4. 104日(第五周星期五)的教学活动调整至929日(星期日),107日(第六周星期一)的教学活动调整至1012日(星期六)。

5. 105日(星期六)、10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教学活动不作调整。

6 因放假所缺课时数,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补课安排报学院备案,学院填写《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影响课程补课安排表》(详见附件)后于930日前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19912


     附件: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影响课程补课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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