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6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全校师生: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川学位〔2015〕3号)文件要求,学校受省学位委员会委托完成建筑学和审计学两个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新增建筑学和审计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4月9日至4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4月17日前向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84616226。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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