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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9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实施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进行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成大教〔2015196号)的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进度安排

时间

论证学院

备注

38日上午9:00(周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点:学术交流中心二楼学术会议室

310日上午9:00(周四)

机械工程学院

310日下午2:30(周四)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314-18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医学院、美术与影视学院、体育学院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1-25

政治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师范学院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  论证专家:从学院提交专家信息表中邀请3-8人(建议涵盖本学院所有专业)、教务处拟请专家1-2

三、  参会人员

学生处相关负责人;

论证学院院长及相关领导、各系主任;

论证学院已毕业学生代表(建议每专业1人);

教务处相关负责人。

四、  具体要求

每专业论证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PPT材料汇报10分钟,论证专家咨询、讨论10分钟。PPT材料要涵盖本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与国家专业标准对比分析、明确核心课程群以及本专业学生应获得的相关证书等信息。请论证学院将PPT材料于论证前一天12:00前发送至jxjs@cdu.edu.cn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答辩准备,并通知本学院相关参会人员。论证行业专家、专业专家、学生代表将由学校在信息库中指定,学院邀请。学院最终邀请后填写《论证代表登记信息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于论证前一周报送至教学建设科(第二办公区C105室),电子版发送至jxjs@cdu.edu.cn

附件:论证代表信息登记表.xls

教务处

2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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