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学分确认和补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通知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以便及时安排课程教学,保证学生的顺利毕业。
一、 学分确认
1. 学分确认的对象和范围:2009年和2010年“专升本”的学生,可按照《成都大学“专升本”学生学位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规定进行相关学位课程的学分确认;其他学籍异动的学生,可按照《成都大学学分确认及课程补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学分确认。
2. 学分确认的手续:请各学院统计相关学生的课程信息,准确填报附件1的表格,经学院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第四周星期二(9月21日)12:00前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05)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 补修工作
1. 补修对象:“专升本”学生和其他学籍异动的学生,经学分确认后,仍需补修课程学分的学生。
2. 打单及交费时间:2010年9月25日14:00至2010年9月27日16:00。
3. 打单及交费地点:请需交费的同学先到行政楼105办公室打印交费单,凭单至体育馆交费。请刷卡交费(无手续费),不接受现金交费。
4. 课程注册:交费后,凭交费单和交费收据,于交费当天到行政楼105办公室办理课程注册手续。
5. 各公共课开课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补修课程注册名单,安排单开班教学,专业课由各学院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和学生的课程注册情况自行安排教学。教学安排(附件2)请于10月12日17点前经学院签章后,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05)办公室。
附件:1. 学分确认统计表.xls
2. 补修教学安排表.xls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