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以前
(一)学生入场前
1. 请按照学校主页的通知,按时参加考务培训。
2. 参加考务培训时,分组签到并领取监考袋。
3. 拿到监考袋以后,仔细核对监考袋贴和袋内材料是否相符(考场指令、考场号、学生名单、学生相片、座位贴、门贴等);若有问题,请在考务培训会结束后立即与教务处考试科联系解决。
4. 在每场考试前1小时,确认做好考场布置和清理工作。座位贴张贴以蛇形排列。
5. 考试前半小时,两位监考教师中一人到考务办领取试卷袋(试题册、答题卡一、答题卡二)和草稿纸,一人到考场检查考生证件并引导考生入场。考生必须“三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齐全才能入场,缺一不可;其中学生证和身份证可用学校统一标准的《考生身份确认单》替代。
6. 请仔细阅读并领会监考袋中的《操作规程》、《CET考务工作调整内容》、《监考员守则》等材料。
(二)学生入场后
1. 指导学生对号入座,并在《诚信承诺书》、《考生名册》和考生相片上签名,留下联系方式。
2. 择要宣读《考生守则》,明确考场纪律,强调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如已带入,必须关机交监考教师保管。
3. 开考铃声鸣响结束后,不得再允许考生入场。
二、考试开始
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特别注意发、收卷时间和拆封试题册的时间。
2. 注意指导学生填涂答题卡和试题册,指导学生正确粘贴条形码。如发生填涂错误或条形码粘贴问题,立即联系巡考人员处理。
3. 缺考学生的试题册条形码不用揭下,在答题卡上填涂相应信息。准考证号只需填涂最后两位。
4. 缺考和违纪学生信息均需在操作规程背面的表格和试卷袋上准确填写,并签名。
5. 考试开始后,学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若有特殊紧急情况,请立即联系巡考教师将学生带至考生休息室。
三、考试结束
1. 考试结束前5分钟,关闭教室门;考试结束铃声鸣响后,令所有考生停止作答且不得离开座位。一位监考教师监控全场,另外一位监考教师迅速按顺序收齐试题册、答题卡和草稿纸,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场。
2. 整理好试题册并按上小下大顺序整理好答题卡后,将草稿纸装入监考袋,到指定地点验收、密封。试题册和答题卡均装回原袋密封后,持验收单到考务办公室交卷。
3. 交卷时,除三袋试卷袋以外,监考袋内物品应完整交回。
特别注意:监考教师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摄影摄像器材入场。每个考场的两位监考教师请自行协商携带计时工具。
附件:操作规程及异常情况处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