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基本情况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吉林大学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吉林省省长蒋超良担任主任。本赛事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本次赛事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要求(详见附件),我校积极部署大赛的相关组织工作,本次大赛由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联合举办,由计算机学院承办。
二、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组委会
主 任:唐毅谦、彭晓琳
副主任:杨明娜、刘吕高、苗 放、李 维
秘 书:叶安胜、肖小琼
三、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执委会
主 任:苗 放
副主任:肖小琼、张修军
成 员:方林红、李 立
四、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甚至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
2、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0年6月10日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3
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方式
本次大赛提供大赛报名管理系统,请同学们自行组队,登陆系统完成相关项目资料提交。系统登陆入口: http://cy.ncss.org.cn/2015/login.html(大赛详细情况请参阅大赛官网http://cy.ncss.org.cn了解情况)。在大赛报名系统中提交资料后,再到10524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并确认。
七、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0日-2015年7月15日
2、报名地址:计算机学院创新创业中心(10524办公室)
3、联系人:张修军老师
4、报名电话:028-84616201
建议同学们以团队的方式报名。并提交团队相关信息和创意想法。
✪团队信息包括:团队名称;队长姓名、专业、年级、联系电话。团队成员姓名、专业、年级和联系电话。
✪创意想法包括:创新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可行性分析,团队情况。
✪要求文档规范。
八、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日程安排
1、报名(6月20日-7月15日)。
2、学校初赛(7月16日-7月30日)。参赛团队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文档,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3、复赛(8-9月)。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省教育厅决定,省教育厅在9月15日前组织完成省级复赛,并遴选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4、全国总决赛(10月)。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00个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举行现场决赛开幕仪式,决出金、银奖。举办大赛颁奖典礼。
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计算机学院
2015年6月19日
附件: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