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要求,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教学单位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完成对本教学单位的教师本学期的课堂教学的质量评价,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11年12月29日17:00前将本教学单位的评价结果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113办公室)。纸质材料需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教学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发送至jxzlgl@cdu.edu.cn。
注意事项:
1、“本教学单位的教师”是指:课程归属于本教学单位的教师(包括各类兼课教师:如行政人员、外聘教师等);
2、教师编号是指教师登录教务系统的编号,请务必准确填写;
3、各教学单位对每一位教师的评价应采用百分制分数,并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4、如一位教师教授多门课程,各教学单位应先将分数汇总折算为一个百分制分数,再行报送;
5、教学单位包括各学院、实验技术中心、心理健康中心、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教研室。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