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不断加强“质量工程”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情况,帮助各项目负责人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进程中出现的问题,顺利推进我校的“质量工程”建设工作,学校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质量工程”项目2011年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进程安排
1、项目负责人自查
10月26 日—11月16日,由项目负责人带领建设团队自查、自评,精品课程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情况年度检查表》,特色专业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特色专业建设进展报告》,教学团队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团队建设情况年度检查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情况年度检查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情况年度检查表》,上报至所在教学单位。
10月26日—11月16日,精品课程、特色专业项目网络建设人充实、更新、完善网络资源,开放网站备查。
2、教学单位审查
11月17日—11月23日,各教学单位结合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年度检查表(或进展报告),对照网络建设(包括精品课程、特色专业项目),对项目进行复查,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3、学校审查
(1)11月23日17:00前,各教学单位将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113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zlgl@cdu.edu.cn。
(2)11月24日—12月23日,教务处组织学校审查,包括纸质材料和网上建设(包括精品课程、特色专业项目)。
(3)12月28日—12月31日,学校对各项目建设情况年度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对未达到年度检查要求的在建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年度检查合格的项目,划拨下一年度建设经费(市级项目除外)。
二、2011年度检查在建项目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所属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进程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办法,指导和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如期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
四、本次年度检查情况将作为各教学单位申报下一轮“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2011年立项的新建项目不纳入本次年度检查范围,但请切实搞好各方面建设。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1年年度检查在建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情况年度检查表.doc 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特色专业建设进展报告.doc 附件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团队建设情况年度检查表.doc 附件5: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情况年度检查表.doc 附件6: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年度检查表.doc